第三十二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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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人生若只如初见 很快,一八五八年结束,时间进入了一八五九年。 练彩师那一次去了城隍庙,觉得终于算是“不负此生”,再给乌映璇写信,也很有内容可写,五九年初,咸丰八年的末尾,练彩师往苏州那边写信,便将城隍庙之游详详细细写了一大篇,端端正正的楷书密密麻麻直写了两张纸,这才罢了。 写过了这样一段重要的情节,练彩师把钢笔搁下来,甩了甩手腕,真有点累人,穿越到这里几年了,自己仍然是没有习惯使用毛笔,在上海的生活稳定之后,便在洋行里买了这种蘸水钢笔,真正是“蝇头小楷”,笔画很细的,以至于乌映璇回信中便说:“洋人的笔写起字来节省纸幅,写小楷也省力。” 其实钢笔铅笔自己也不太喜欢,最喜欢的就是打字,敲击电脑键盘,然而这个时候不要说电脑,连打字机都还没有呢。 休息了片刻,练彩师又往下写新的内容,是自己新增添的食材——青蛙。 也叫做石鸡的,就是山溪之间的青蛙,练彩师本来不知道还有这些名目,是那一次邹嬢嬢出街买了一串青蛙,活蹦乱跳,拎回来呱呱直叫,Lockhart一看就有些疑惑,问道:“嬢嬢买这些做什么?” 邹嬢嬢呵呵地乐:“炒来吃啊!好久没吃到石鸡,今天总算遇到有卖,我就赶快买了回来,大夫你瞧,顶新鲜,蹦跳得有劲。” Lockhart一听就有点发晕:“嬢嬢,我并没有不尊重你的意思,只是这种蛤蟆能吃吗?” 邹嬢嬢扁了扁嘴,很有些怪他少见多怪,急急地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