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写书作者的番外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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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直都没有事情能激发灵感这个臭脾气的东西,但是今天突然就有了写一点儿东西的欲望。 起因是回想起了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最初的感觉。那样无法宣之于口的甚至有些轻薄的仰慕和日渐增长的喜欢,给我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象,到现在也没办法忘记。 那个时候的浪漫无非就是我有五角钱零花,买了一袋子小葫芦的冰棒,在炎热的夏天里,第一个想到要分享的人,是他。 不是别人,也没有其他的选择,第一个想到的,不是玩得很好的朋友,就是他。 我从来都是一个特别自私的人,只对喜欢上的人不吝啬。所以我很喜欢的一句话就是:落俗无可避免,浪漫至死不渝。 以前觉得只要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,哪怕一开始的开端不算完美甚至很糟糕,只要努力一点点的变好,以后还能有机会让我重新站在他面前,理直气壮的告诉他,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你。 还有一件事,不管是以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,到现在也仍然没有明白,为什么当时的我和现在的我,想到喜欢的人,只有前半句话“我很认真的喜欢你”,后半句却怎么也接不下去了。我也不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