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一个单位两个名字,范队有四种说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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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十七秒版本省略前段?」 范志强的手指压住文件夹边缘。 「我知道影片有截取,但没有参与剪辑。」 周明完整记下。 这是第一种说法。 省略前因不是他的决定。 但他知道。 「第二项。」周明换了一份文件,「这份最初要求周伯缴交两千元,并承认自己先动手及保证不再发布不实内容。後来为什麽改成第一次警告、不予罚款,也撤回承认暴力抗法的文字?」 范志强回答得很快。 「基层处理可以视情况教育为主。老人年纪大,我们人X化执法。」 「最初认定暴力抗法的依据是什麽?」 「现场有拉扯。」 「谁先实施身T或物品接触?」 「这不能只看先後,要看整T情况。」 「最初要求他承认先动手,代表当时已经判断先後。请说明判断依据。」 范志强开始不耐烦。 「周警官,你是不是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?文件最後没有执行,也没有造成损失。前面就是工作人员写得不够严谨,後来改正了。」 「谁写的?」 「办公室出的。」 「承办栏是你的名字。」 「承办不代表每个字都是我写。」 「谁决定加入承认先动手的内容?」 「时间太久,我记不清楚。」 事情发生还不到两天。 周明没有指出这一点,只在纪录中写下:受访人称不记得具T决定者。 范志强看见他写,语气更y了一点。 「你不用每句都记吧?我只是说可能记不清楚,不是完全不知道。」 周明抬头。